为了法律不再叹息
                      高二(1) 杨璐


今天,当我们为衽法治而欢呼的时候,我不得不先请大家听一听发自于法律内心的叹息声。在春秋战国时代,齐国灭了纪国后,齐景公与晏子巡游纪国,发现一只金壶,谁知里面却是一 用红墨水写成的国书!看到这些得国得民的法律文书,景公不名相见恨晚,他对晏子说:“早有此书,齐国灭纪岂不更快!”哪知壶中 书闻听此言却长吧不已:纪国若能把我宣传,利用,实施起来,又岂能为你所灭!这长长的叹息,穿越二千多年的时空,重重地敲击在我的心里。可是时至今日,我们的许多法律规章不也是“持在嘴上,贴在墙上,写在纸上,锁在包上”吗?这与“早有此书”又有什么两样吗?可以这样说,“金壶丹书”的阴影不仅常常伴随着我们,有时甚至还让“丹书”蒙上了一些灰尘和耻辱。在我们看来,法律如果失去了神圣、威严和公正,那么她的出生比死亡更糟糕,她的叹息比呻吟还要痛苦。还是让我们来到现实生活中去倾听一下法律是如何叹息的吧!

大家都知道,宪法明文规定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,不受任何机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。”但近日的《法制日报》却报道了一件怪事,黑龙江省铁力市法院竟然能够将部分案件的立案、执行权出让给政府主要领导,只有领导签字后,才能进入法定程序,这实在令人胆寒心惊!在他们眼里,只有他们的长官意志和手中权力,那里还有一丝法律的神圣尊严!如此玩弄与蹂躏法律,还何谈“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!”在这里我看到神圣的法律不仅在叹息,而且在流泪、在滴血、在呼吸!面对这严峻的事实,我们不禁要问:法律呀,你的公正,你的威严,你的神圣,到底在那里?!你们大家说一说要不要救救法律!使她不再发出这些苍白无力的叹息声。如果是的话,那么,我们该如何去做呢?怎样才能使法律不在叹息呢?我们呼唤着让我们一起来维护法律,救救法律,不在让法律叹息吧!

令人惊喜的是我们的呼唤和期待没有落空,我们的追求没有徒劳,救救法律不再是一句口号和诺言,法律叹息的日子也不会太久,一个法制建设的春天已经来临,社会立法、执法、普法、守法正日益深入,并得到了空前的加强。法律叹息的声音将越来越少,越来越小,直至消失在茫茫的时空之中。

在我即将结束今天的演讲时。也许有人会鼓掌,但我相信你们是为实行法治而鼓掌,因为你们已经听到了法律那舒心的、开怀的、朗朗的笑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