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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图书馆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阅,借书证不得转借他人。
2、一至周五上午只还不借,下午2:30到6:30外借,
课
间不借,周日下午开放。
3、每周限借两本,三周内归还,待归还后方可继续借书。
如所借图书三周内不能归还,应就他所借图书带到图书室办理借手续,逾期不还者,超过一天罚款0.05
4、各班需推选五名思想品质好,责任心强的同学作为图书服务员。
5、要爱惜图书,图书若有遗失,1995以后按原价的2倍赔偿,1995年以前按原价的3倍赔偿,图书若有损坏,酌情赔偿,赔偿手续办好后,方可继续借书。
6、在图书室内不得大声喧哗,要注意地面整洁,不得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,果壳等。
学生休学,退学毕业离校,应主动还清图书,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