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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文明公约
1、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,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的言行。
2、认真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。准时出席规定参加的会议,不得借故早退或缺席,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。升旗仪式时,自觉排齐队 伍,不说闲话,严肃认真。布置的社会工作积极完成。
3、遵守劳动纪律,有事请假,不拖课,不旷职。
4、服从分配,尽力完成本职工作,努力提高工作。
5、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、公正对待学生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
6、与家长配合,共同教育学生。不训斥、指责学生家长。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。谢绝家长吃请和馈赠。个人和小集体不得向 外拉赞助或变相拉赞助。
7、注意宿舍区卫生。楼道不堆积杂物,垃圾不乱倒,不在住房周围种瓜种菜,不做影响别人休息的事。
8、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,书、本、用物摆放整齐。
9、遵守社会公德。不在学生活动场所抽烟,不在校园内骑车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烟蒂。
10、衣着整洁,不浓妆。语言文明,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。
11、节约用水用电,节约办公用品。
12、正确对待同事的意见、建议,
自觉检点自己;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关系,维护整体利益和学校荣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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