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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评比条件
1、品行端正。热爱共产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劳动,自觉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及《金湖县中学一日常规》,严格执行《金湖县中学“六讲、五爱、十不”》,主动履行《金湖县中学学生文明礼仪规范》,具有较好的社会公德、文明行为习惯,遵纪守法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。在学生中能起模范作用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劳动,操行等第为优,劳动等第为甲。
2、学习勤奋。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学习,善于思考,能够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学习成绩优秀。
3、身心健康。坚持锻炼身体,积极参加体育和文娱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,具有良好的心态,体育合格。
4、乐于奉献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班级和学校事务,热情主动地为班级和学校做好事、办实事。自觉承担社会责任,履行公民义务,维护公共设施,保护自然资源,注意公共卫生,保护公共环境,积极参加社区义务劳动和各种公益活动,积极参加“助残”、“希望工程”、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等文明关爱活动。
5、勤俭自强。能料理个人生活,承担必要的家务劳动,努力为父母排忧解难,在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中勇挑重担,任劳任怨。日常生活勤俭节约,不讲排场,不摆阔气、不乱花零钱,爱惜粮食,节约水电。具有与时俱进、奋发有为的精神,困难面前不退缩,逆境中不气馁。具备高尚的情操和志趣,不看不传色情、凶杀、迷信的书刊音像,不听不唱格调低下的歌曲,不进营业性舞厅、网吧、游戏机房等不适宜中学生涉足的场所,不上不健康的网页。崇尚科学文明,抵制邪教,志存高远,砥砺品行。
6、学有所长。有一定特长或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。
二、评比办法:
1、“金中之星”的评比每两年评定一次,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后进行。
2、评选程序:
⑴班级推荐:
对照“金中之星”评选条件,全班同学评议、推荐,班委会研究,每班推选1~2名候选人,在班会上作自我小结,由全班同学投票通过1人,填写“金中之星”推荐表,并附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报年级组。
⑵年级组评议
年级组召开年级全体教师会议,听取任课老师对“金中之星”候选人的意见,筛选确定本年级“金中之星”候选人名单,高三每班一人,高一、二占班级数的50%。年级组将推荐材料一报德育处。
⑶部门评审
德育处审核“金中之星”候选人材料并征求团委、教务处、电教中心、总务处、图书馆、保卫科等部门相关意见,讨论通过“金中之星”初选名单并进行公示。
⑷校委会审定
经公示无异议后,德育处综合各方面意见,将“金中之星”候选人名单及材料递交校委会审定通过。
三、奖励办法:
1、举行隆重的“金中之星”表彰大会,颁发“金中之星”荣誉证书,向家长发喜报。
2、对“金中之星”进行张榜公布。
3、举办“金中之星”事迹报告会,号召全校同学向他们学习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