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维风 中学高级教师,中共党员,现任学校党总支 副书记兼校长办公室主任。1967年出生,1990年毕业于徐州师范学院政教系,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被授予律师资格,2001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研究生课程班结业,2003年江苏省骨干教师培训班结业。是校政治学科“首席教师”、县“中学政治学科带头人”、市“中学中青年骨干教师”、市首批“中学政治学科带头人”、市“十百千”人才培养对象、市“高中命题组成员”和市“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专家指导组成员”,多次在市高中政治优课评比和教学论文竞赛中获一等奖,多次为市、县教学研讨活动开设示范课、观摩课,多次为市高中期末统测命题,多次参加对全市高三教学的视导工作。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教学论文和辅导文章四十余篇,参编多本教辅用书,主持或参与三项省级课题研究。2000年10月被县教委授予“师德模范”称号,2001年6月被中共淮安市委授予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,2001年9月被国家教育部授予“全国优秀教师”称号。 |
史贵永 1985年毕业于淮阴师范专科学校,1997年在扬州大学师范学院本科函授毕业,2001年在南京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。中学高级教师,淮安市中青年骨干教师,市、县学科带头人。1996年被国家体委、国家教委表彰为“推行实施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先进工作者”,2001年被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表彰为“学校体育科研先进工作者”,市教委表彰为“优秀辅导员”。有多篇体育论文在国家、省、市杂志上发表和评比中获奖。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会员,市体育专业委员会理事,金湖县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,学校德育处主任。
1996年被国家体委、国家教委表彰为“推行实施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先进工作者”,1996年被江苏省体委、江苏省教委、江苏省劳动厅联合表彰为“推行实施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先进工作者”,2001年被中国体育科学学会表彰为“学校体育科研先进工作者”,市教委表彰为“优秀辅导员”,金湖县人民政府表彰为“市四届运动会先进工作者”,2002年被县教委表彰为“教科研先进工作者”,1997年作为新闻人物被录入《金湖年鉴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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